动植物油脂不溶性杂质
含量的测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植物油脂中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动植物油脂。如果皂类(特别是钙皂)或氧化脂肪酸不作为不溶性杂质含量进行计算,应采用不同的溶剂和操作方法,使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符合相关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687油脂试样制备(GB/T 15687--1995,eqv ISO 661:1989)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不溶性杂质含量insoluble impurities content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不溶于正己烷或石油醚的物质及外来杂质的量。注1:含盘用质量分数表示。
注2:这些杂质包括机械杂质、矿物质,碳水化合物、含氮化合物、各种树脂.钙皂、氧化脂肪酸﹑脂肪酸内酯和(部
分)碱皂、羟基脂肪酸及其甘油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