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固态复合调味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油、芝麻油、蚝油、酿造食醋、酿造酱油、绵白糖、白砂糖、味精、食用盐、绿色食品调味油(花椒油)、芥末调味油、辣椒酱、非油型复合调味酱、韩国风味酱系列、美乐香辣酱、复合调味料、XO酱、调味汁、鲍鱼汁调味料、鲜味汁、鸡精调味料、鸡粉调味料、芝麻酱、花生酱、香辛料调味品及其制品系列、香辛料(葱、蒜、辣椒、花椒、麻椒〉的其中数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或纯净水),经预处理、配料、炸制或不炸制、煮制或不煮制、冷却、包装工艺制成的半固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