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1
Ⅰ级客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允许乘员站立,并且乘员可以自由走动。
2
Ⅱ级客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只允许乘员站立在过道和/或提供不超过相当于两个双人座位的站立面积。
3
Ⅲ级客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
第二类
4
A级轻型客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并允许乘员站立(轻型客车)。
5
B级轻型客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轻型客车)。
第三类
6
Ⅰ型专用校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可载乘员数(不包括驾驶员)不多于22人,不允许乘员站立;车长大于5米小于等于6米(轻专用校车
7
Ⅱ型专用校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车长大于6米小于8米(中型专用校车)
8
Ⅲ型专用校车通道 引道测量装置
车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等于12米(大型专用校车)。
客车通道引道测量装置,客车的通道应无明显通行障碍,通向应急门的引道宽度应符合GB 7258的相关规定。注册登记检验时,目测通道、引道偏窄或高度不符合要求时,还应使用通道、引道测量装置检查,应符合符合GB13094-2007、GB18986-2003、GB24407-2012、GB 7258-2012等标准的要求。(GB13094-200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8986-2003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24407-2012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二、应急门引道测量装置——1个:分为上下两部分
1、引道测量装置(上圆柱);
2、引道测量装置下圆柱。
三、通道测量装置——8个,型号如下:
1、GB13094(Ⅰ级)(Ⅰ级a)
2、GB13094(Ⅱ级)(Ⅱ级a)
3、GB13094(Ⅲ级)(Ⅲ级a)
4、GB18986(A级)
5、GB18986(A级ab)
6、GB18986(B级) GB24407(Ⅰ型)
7、GB24407(Ⅱ型)
8、GB24407(Ⅲ型)
四、乘客门引道测量装置(平板)13个,规格如下:
1、GB13094平板2代替平板1(ⅠⅡⅢ级);
2、GB13094平板3(Ⅰ级);
3、GB13094平板(Ⅱ级);
4、GB13094平板3(Ⅲ级);
5、GB13094平板4;
6、GB18986平板1(A级)分上、下两部分,下部(与GB18986平板1B级下部共用);
7、GB18986平板1(B级) 分上、下两部分,下部(与GB18986平板1A级下部共用);
8、GB18986平板2(代替A、B级);
9、GB18986平板3(A级);
10A、GB18986平板3(B级)(与GB24407平板2(Ⅰ型)共用);
10B、GB24407平板2(Ⅰ型)(与GB18986平板3(B级)共用);
11、GB24407平板1;
12、GB24407平板2(Ⅱ型);
13、GB24407平板2(Ⅲ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