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1199:1999《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EC61199:1999。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 ---删除IEC61199:1999的前言; ---对于IEC61199:1999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1.2)。 本标准代替GB16843-1997《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原标准GB16843-1997相比,主要差异在:范围、引用标准、评定、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 是规范性附录。附录H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山惠视科技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陈松、陈尚瑜、李锴、邢合萍、徐国荣、吕军、赵国松、陆光明、苏挺、刘剑平、张贤庆、林岩、陈振峰、苏佐刚、屈素辉、杨小平、赵秀荣、江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843-1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