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信息填报要求、产排污节点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自行监测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与执行报告编制要求、合规判定方法、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提出了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及网上填报相关申请信息,适用于指导核发环保部门审核确定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畜禽养殖场锅炉废气排污许可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未做出规定但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的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者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2662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7622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GB/T 25246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353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HJ/T 355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
HJ/T 356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