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中8-甲氧基补骨脂素等8种禁用呋喃香豆素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膏霜、散粉、蜡基、水剂和香波类化妆品中8-甲氧基补骨脂素等8种禁用呋喃香豆素的测定。
本标准的检出限和定量限:8-羟基补骨脂素的检出限为0.1 mg/kg,定量限为0.25 mg/kg;补骨脂素、异补骨脂素、8-甲氧基补骨脂素、5-甲氧基补骨脂素、三甲沙林、欧前胡素、异欧前胡素的检出限为 0.2 mg/kg,定量限为0.5 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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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原理
试样经溶剂提取,微孔滤膜过滤后,用高效液相色谱测定,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 甲醇:色谱纯。
4.2 乙腈:色谱纯。
4.3 无水乙醇。
4.4 四氢呋喃。
4.5 50%乙醇水溶液:量取50 mL无水乙醇和50 mL水,混匀。
4.6 50%甲醇水溶液:量取50 mL甲醇和50 mL水,混匀。
4.7 50%乙腈水溶液:量取50 mL乙腈和50 mL水,混匀。
4.8 标准品:8-甲氧基补骨脂素等8种禁用呋喃香豆素标准品中文名称、英文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参见附录A表A.1,纯度不小于95%。
4.9 8种禁用呋喃香豆素的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每种呋喃香豆素标准品各10mg,精确至0.1mg,分别置于10 mL容量瓶中,用乙腈溶解并定容至刻度,摇匀,配制成浓度分别为 1000μg/mL的标准储备液,于4℃保存,可使用3个月。
4.10 8种禁用呋喃香豆素的混合标准储备液:分别准确移取8种禁用呋喃香豆素标准储备液各1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