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总体要求、实施方案和调查报告的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通运输(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管道运输等)、水利水电、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矿山采选、电力生产(风力发电)、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旅游等行业和海洋、海岸带开发、高压输变电线路等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区域、流域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其他项目涉及生态影响的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Projects
以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生态影响为特征的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海洋、海岸带开发等主要对生态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
3.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heck & Accept for Completion
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而进行的技术调查工作。
3.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Statements
指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
3.4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pproval Document
指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审核和预审意见。
3.5 验收调查文件 Check & Acceptance Statements
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3.6 环境保护措施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easures
为预防、降低、减缓建设项目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而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和管理制度。
3.7 环境敏感目标Environment-sensitive Targets
指验收调查需要关注的建设项目影响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对象。
4 总则
4.1 验收调查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