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境内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性原则、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陆地石油天然气田勘探、开发、地面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集输、储运、道路以及油气处理加工过程的建设项目。包括自油气井经各类站场,终至处理厂的集输管线和油区道路。如果集输管网规模大、线路长,其环评工作技术内容还应符合管道运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要求。如果油区路网规模大、线路长,其环评工作技术内容还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的相关技术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T 3840-91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GB/T 14158-93 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比例尺:1:500 00)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T 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T 2.2-9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T 2.4-19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 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 91-2002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DZ 55-87城市环境水文地质工作规范
DZ/T 0133-19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GJ 13-87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凿井操作规程
SH 3024-95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SY/T 6276-1997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环发「1998] 89号)
《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 125号)
《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环办「2004] 65号)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 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