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轻轨等轮轨导向系统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轨、有轨电车、自动导轨、直线电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磁浮轨道交通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 10070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
GB/T 10071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
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
GBJ 11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 17247.1-2000声学户外声传播衰减 第1部分:大气声吸收的计算
GB/T 17247.2-1998声学户外声传播衰减 第2部分:一般计算方法
GB/T 50452古建筑防工业振动技术规范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
HJ/T 24 500 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HJ/T 90声屏障声学设计和测量规范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92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DL/T 988 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路、变电站工频电场和磁场测量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12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