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法规定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第二法规定了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第三法规定了食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本标准**法适用于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淀粉类灰分的方法适用于灰分质量分数不大于2%的淀粉和变性淀粉) ,第二法适用于食品中水溶性灰分和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第三法适用于食品中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2原理
食品经灼烧后所残留的无机物质称为灰分。灰分数值系用灼烧,称重后计算得出,
3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3.1试剂
3.1.1乙酸镁[(CH,cOO, Mg - 4H:O]。3.1.2浓盐酸(HC)。
3.2试剂配制
3.2.1乙酸镁溶液(80 g/L):称取8.0g乙酸镁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混匀。3.2.2﹑乙酸镁溶液(240 g/L):称取24,0 g乙酸镁加水溶解并定容至100 ml.,混匀。3.2.310%盐酸溶液;量取24 mL.分析纯浓盐酸用蒸馏水稀释至100 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