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鲜蛋与蛋制品。
2术语和定义
2.1鲜蛋
各种家禽生产的,未经加工或仅用冷藏法,液浸法,涂膜法,消毒法,气调法、干藏法等贮藏方法处理的带壳蛋。
2.2蛋制品
2.2.1液蛋制品
以鲜蛋为原料,经去壳,加工处理后制成的蛋制品,如全蛋液,蛋黄液,蛋白液等。
2.2.2干蛋制品
以鲜蛋为原料,经去壳、加工处理,脱糖、干燥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如全蛋粉,蛋黄粉﹑蛋白粉等。
2.2.3冰蛋制品
以鲜蛋为原料,经去壳、加工处理,冷冻等工艺制成的蛋制品,如冰全蛋、冰蛋黄,冰蛋白等。
2.2.4再制蛋
以鲜蛋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盐、碱,糟,卤等不同工艺加工而成的蛋制品,如皮蛋,咸蛋,咸蛋黄,糟蛋﹑卤蛋等。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
鲜蛋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蛋制品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