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11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10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HJ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1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681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39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
DL/T 1089 直流换流站与线路合成场强、离子流密度测量方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 3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输变电工程 electric power transmission and distribution project 将电能的特性(主要指电压、交流或直流)进行变换并从电能供应地输送至电能需求地的工程项目。本标准所指输变电工程可以分为交流输变电工程和直流输电工程,其中交流输变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和变电站(或开关站、串补站),直流输电工程包括输电线路、换流站和接地*系统。
3.2 输电线路 transmissionline
用于电力系统两点间输电的导线、绝缘材料、杆塔等组成的设施。
3.3 变电站 substation
电力系统的一部分,其功能是变化电压等级、汇集配送电能,主要包括变压器、母线、线路开关设备、建筑物及电力系统安全和控制所需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