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厨体羊肉fresh mutton carcass未经冷却加工的蹰体羊肉。
冷却朋体羊肉chilled mutton carcass
经冷却加工,其后腿肌肉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4℃的嗣体羊肉。
冻朋体羊肉frozen mutton carcass
经冻结加工,其后腿肌肉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一15 ℃,并在一18℃以下贮存的的胴体羊肉。
技术要求
原料
活羊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活羊养殖环境,养殖过程中疫病防治、饲料,饮水、兽药与免疫品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应使用国家禁用兽药及其化合物。
加工
生产加工条件
应符合GB 12694.GB/T 17237.GB/T20575的规定。
特宰
按GB/T 20575的规定进行。
屠宰加工
应放血完全,食用血应用安全卫生的方法采集。
应剥皮(或烫毛),去头,蹄、内脏(肾脏除外),大血管,乳房和生殖器。
皮下脂肪或肌膜应保持完整。
应去三腺(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
应修割整齐,冲洗干净;应无病变组织,伤斑、残留小片毛皮,浮毛,无粪污,泥污,胆污,无凝血块.
冷却,冷冻加工
冷却厨体羊肉,冷却间温度为О℃~4 ℃,经10 h冷却后,后腿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7℃.
冻支体羊肉,冻结间温度不得高于一28 ℃,冻结24 h后腿深层中心温度不高于一15 ℃.4.2.5特殊屠宰
屠宰供应少数民族食用的畜类产品的屠宰厂(场),在保证其卫生质量的前提下,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使用祭牲法宰杀放血时,应设置使活畜仰卧固定装置。